• 最新公告
  • 联系我们
  • 地址:湖北武汉三环科技园
  • 电话:159116031100
  • 传真:027-68834628
  • 邮箱:mmheng@foxmail.com
  • 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 - 培训基地
  • 拓展场所我国国债预发行券种扩大 交易场所合规即可开展交易
  •   记者昨天从财政部获悉,财政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,决定将国债预发行券种由7年期记账式国债扩大至包括1、3、5、7、10年期的全部关键期限记账式国债。

      国债预发行,是指以即将发行的记账式国债为标的进行的债券买卖行为。财政部等三部门此前于2013年3月发布《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》,启动我国国债预发行试点。当年10月,国债预发行交易在上海证交所正式推出,初始仅有7年期记账式国债为首批试点券种。

      按照,国债招标日前4个工作日至招标日前1个工作日可进行国债预发行交易。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、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为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指定交易场所。此次三部门发布的《关于关键期限国债开展预发行试点的通知》指出,交易场所符合《关于开展国债预发行试点的通知》后,即可开展关键期限记账式国债预发行交易。